- 北市公共工程拆除合法建築物賸餘部分 得依法申請就地整建
按整建自治條例規定,總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拆除前原有建築總樓地板面積,所以該拆遷戶將拆除之容積使用於原建築物三樓頂露台,而將建築物整建為四層合法房屋,不僅維護了自身的權益,同時也配合了市政建設,營造出拆遷戶與政府雙贏的局面。
新工處表示,如公共工程拆遷戶有整建賸餘建築物需求時,歡迎洽詢該處現場調測查估地上物人員,會當場詳盡說明。但拆除合法建築物賸餘部分,如拆遷戶自願放
MyGoNews電子報
歡迎訂閱MyGoNews免費電子報
請先勾選下列內容後,輸入e-mail帳號按送出
即可立即訂閱。
訂戶需加訂或退訂勾選內容,請直接輸入e-mail帳號
按查詢,即能查看訂閱清單及做訂閱更動。
確保您可以收到電子報,請將service@mailmygo.com加入您的通訊錄(或安全寄件者)中。
請選擇您要訂閱的電子報 全部選擇
簡體     繁體
歡迎訂閱MyGoNews免費電子報
0項
您訂閱的電子報
語言:
「振興安居」動土典禮出席貴賓有內政部董建宏政務次長、國家住都中心花敬群董事長、立法委員魯明哲、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曾國基署長、桃園市都市發展局江南志局長等各方嘉賓,祈求工程順利進行。